作者:張慧 時間:2014-11-17 |
根據湘潭市物價局潭價【2014】31號文件精神,從2014年11月1日起,湘潭市城區(qū)執(zhí)行新的自來水價格,并試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 居民生活用水調整為每立方米3.05元(含0.75元污水處理費、0.40元生活垃圾處理費、0.08元水資源費);非居民生活用水4.30元(含1.00元污水處理費、0.40元生活垃圾處理費、0.20元水資源費);特種用水9.15元(含1.50元污水處理費、0.40元水資源費)。以上水價每立方米含價格調節(jié)基金0.03元。水價調整之后,增加的收入將用于提升水質以及彌補制水成本長期上升的支出。 考慮照顧低收入人群,繼續(xù)對低保戶和特困戶每月免收8立方米和10立方米的水費。 階梯式水價計價方式為:4人(含)以下家庭第一級水量基數為15m3/每戶每月,按批準到戶的供水價格計量收費;第二級16-25m3/每戶每月,按批準到戶的供水價格加收50%計量收費;第三級25m3 以上按批準到戶的供水價格加收100%計量收費(加收部分不含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垃圾處理費)。超4人家庭,每超一人,每戶每月第一、二級分別增加5m3。 由于水價調整和試行階梯式水價政策涉及面廣、影響很大,湘潭中環(huán)水務有限公司采取多種辦法向用水單位和廣大居民努力做好宣傳解釋和公示公告,以確保新政策的順利實施。 |